沈鹏是年近三十岁的白领,在看到今年房市火爆不断上涨的房价和自己存款经过五年打拼的血汗钱的相形缩水,让急于购房结婚的小沈惴惴不安,匆忙间他又闻得购房明年优惠新政策将结束,为在年底未赶上优惠政策房贷政策“末班车”,在外环近地铁地段的浦东购房的行为却让他买入小产权房。
沈鹏在网上房地产挂牌出售偏远地区搜索到一套每平米八千五百元的房子,沈鹏因为工作在浦东,看到房子近地铁,地段虽然远,上下班也比较便利,而且主要看到这一套价格明显低于周边市场价的房屋,小沈自以为拣了个大便宜,自作聪明急忙向房东支付意向购房定金四万元,不料事出意外,房东王莉的房子是农村自住宅基地房,没有办法办理房产证,沈鹏在办理贷款和房产证方才如梦方醒,所以将房主王莉告上浦东新区法院,诉请房主王莉返回定金四万元,本月初起,浦东新区通过本案审理这起案件。
被告王莉在法庭上辩称:沈鹏支付四万元是购房定金,自己出具给沈鹏收条上,当时已写了自住宅房,证明自己已尽力了告知义务,双方鉴定购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原告明知该房屋的性质,并且毁约在先,应负担违约责任和诉讼费用,不愿归还沈鹏定金四万元,但是王莉已将该房屋用途如实告知的事实,未能进一步提供可靠确凿证据,而原告沈鹏保留了王莉在网上发布该房屋的信息,并且向法院提供证据,而原告沈鹏保留了王莉在网上发布该房屋的信息,并且向法院提供证据,该信息证明王莉隐埋了房屋小产权真实情况,在网上发布为产权房,而小产权房不能交易,沈鹏为了急于赶上税收优惠终止前买房,因匆忙看房,时间比较紧,在与卖房人王莉见面协商房屋买卖事宜中,没有仔细察看王莉产权证情况下,就急忙到附近工商银行向王莉通过转账支付四万元定金,但在几天后约王莉在浦东新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有关房屋产权手续,方知该房屋是农村宅基地性质,无法办理产权过户,遂要求王莉归还已支付的定金四万元,该房屋交易合同无效。
法院认为,王莉(被告)隐瞒了房屋是农村宅基地的事实,致使该房屋买卖无法实现应承担诉讼费用,并且向原告沈鹏返还四万元定金,支持原告沈鹏的诉讼请求。
文/赢房
2010年1月4日
|